温州市教育局
关于组织参加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
省级培训及市级学科全员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教研室,各市局直属学校:
根据省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06]60号)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按省厅部署定于2006年7月—8月,分期分批举行各学科省级学科骨干教师和市级学科全员培训,现将有关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学科骨干培训
1、培训对象
根据浙教师[2006]116号文件精神和我省普通高中各学科教师的数量分布情况,2006年各学科具体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如下:
①、全省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英语、历史、数学、物理、化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等10个学科教师,每校各1名。
体育与健康、地理等2个学科教师,省一、二、三级重点每校各2名,其他普通高中每校各1名。
生物与通用技术2个学科。因今年不开课,故2006年省不组织集中培训。
②、各市、县(市、区)教研室相关学科教研员各1名。
2、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普通高中新课程通识培训、各学科新课程标准解读、各学科新教材特点介绍分析、各学科新课程教学及实施、教学评价制度改革等。
培训形式: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指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市级或校本培训方案设计等。
3、培训院校分工
2006年暑期,浙江师范大学承担数学、体育、物理、信息技术、英语、语文、政治等7个学科教师培训;浙江教育学院承担化学、历史、地理等3个学科教师培训;杭州师范学院承担音乐学科教师培训;绍兴文理学院承担美术学科教师培训。
4、培训时间及地点
各学科骨干教师每批集中培训时间均为4天。各地学科骨干教师的具体培训日期及培训地点详见各培训高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培训安排表。
5、培训经费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省教育厅根据实际培训人数,按人均300元划拨培训经费,其中每位学员伙食补贴40元/人、天。
住宿费、往返交通费及资料费学员回所在单位报销,其中资料费每人80元。
二、市级学科全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1、全市高一起始年级所有任课教师;
2、县(市、区)学科教研员。
(二)培训内容及形式
培训内容:普通高中新课程标准解读,教材编写意图及特点介绍分析,各学科新课程教学建议及教学设计。
培训方式:专题讲座、经验介绍、教学指导、案例分析、交流研讨。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各学科教师每批集中培训3天,各学科培训日期为
工作要求:各县(市、区)教育局师训或人事部门要及时将培训分配名额分配到本县(市、区)范围内的各普通高中及教研室,各县(市、区)教研室,负责通知到各培训对象,并以县(市、区)为单位,将培训名单汇总后,分学科填写《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骨干教师省级集中培训名单一览表》(见附件三)于培训前一周报市教研院相关学科教研员,由学科教研员汇总各县(市、区)培训人员报相应培训各学科联系人,并在
注:名单一律用电子表格Excel文件格式
二OO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