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6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的通知
浙教基〔2006〕62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为加强对全省中小学教学用
书使用的管理,规范教学用书工作,从今年起,我省将每年制订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按照各地已选定的2006学年中小学新课程实验教科书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
定的地方教材等,制订了《浙江省2006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现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06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目录》包括了全省各中小学使用的教科书和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等审
定的地方课程教材、作业本、学具等,各地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目录》范围内选
用教学用书。
二、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学用书的管理工作。教学用书管理是一项政策性
很强的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各地不得使用《目录》以外的教学用书,更不得使用境
外教学用书。
三、各地要加强对所辖学校教学用书的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处
理教学用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在适当时候,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教学用书情
况进行检查。
附件:浙江省2006学年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 UploadFiles/2006-8/88284319.rar
二○○六年四月六日
